甘肃省庆阳市宁县盘克镇,曾经是一片“红色热土”。九十多年前的1932年,青少年时期就立下“让全中国人民都能过上好日子”宏愿的西北红军与西北根据地的主要创建者刘志丹,曾率领陕甘工农红军游击队进驻盘克镇,发动群众奋起革命。
然而,最近几天,庆阳市宁县盘克镇冲上了互联网热搜排行榜,激起了全国各大官媒与自媒体热评热议的舆论风暴,并不是因其曾经拥有的激动人心的红色革命往事,而是因为宁县公安机关知法犯法、以粗暴手段压制在互联网上发声维权的一介网民的骇人听闻的事件!
刘志丹
2023年12月,作为宁县盘克镇一位一年级小学生家长的邓建国,在互联网上发布视频,质疑孩子新发的校服面料质地问题。让他始料未及的是,此事居然为他酿造了7日牢狱之灾。
应该说,这是一起校服消费者与服装加工销售者之间的简单的民事纠纷。作为购买校服的消费者,邓建国有权对该校服标签标注成分与面料质地不相符、不符合国家标准的问题进行质疑;而宁县兆春服装厂的经营者宋某春如果认为这种质疑不实,对自己公司的声誉和订单产生负面影响,也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自己的权益。这都是在法律框架内的合理合法地运行。
展开剩余78%但是,这一事件最诡异的一个环节是,在没有法院的裁定,甚至在兆春服装厂还未报案的情形下,宁县公安局已经迫不及待地于2023年12月7日传唤邓建国,进行询问笔录;6天后,又对邓建国作出了行政处罚,将邓建国的合理质疑定性为“造谣”,将邓建国在网上发布视频的行为定性为为“无事生非,制造事端,寻衅滋事”,予以他行政拘留7日的严厉惩处。
按照正常的法律程序,邓建国所发视频是否存在造谣与寻衅滋事,应该是兆春服装厂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根据相关证据和法律条文作出裁定,才能确定;而宁县公安局也只有在人民法院裁定的基础上才能确定是否实施拘留。然而,作为执法机关,宁县公安局先入为主,无视基本的法律程序,知法犯法,“代替”法院作出裁定,并且在明知邓建国要行政复议的情形下,粗暴无理地剥夺了他的申请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权利,武断地将他投入拘留所,限制了他的人身自由,实施了7天的拘留,直至将邓建国逼出抑郁症,逼得失去工作、妻离子散!
宁县公安局如此越俎代庖、急不可耐的动用“专政”工具,以粗暴的手段压制邓建国的发声,似乎是在竭力掩盖校服定制问题背后的某些见不得光的“猫腻”,不禁让人产生各种猜测!
从全国范围内近年来所披露的贪腐案件来看,学校食堂、校服定制,因为有着较多的“油水”,成为官商勾结、腐败丛生的高发领域。而宁县公安局罔顾基本事实,蔑视法律程序,如此迅速粗鲁地“封杀”邓建国的维权发声,将某些掩耳盗铃者的心虚胆怯、惶恐不安泄露得淋漓尽致。究其原因,无非存在两种可能:要么是兆春服装厂对宁县公安局进行了利益输送,要么是宁县县委县政府内有能“指挥”动公安局的握有实权者与兆春服装厂存在官商勾结,充当了服装厂的“保护伞”。很显然,无论哪一种情形,都严重违背了党中央的反腐败斗争精神,是不折不扣的违纪违法甚至犯罪行为。
从历史上看,在任何时期,在任何性质的政权下,执法机关如果脱离了“制度的笼子”,蔑视法纪,脱离法律法规的严格约束,则极有可能变质为粗暴干涉民众合法权益、与民争利的暴力组织。如果他们打着看似合法的“执法”旗号,侵犯老百姓的合法权益,一介普通草民很难与之抗衡,从而酿造“有冤不得伸,有苦无处诉”的极不公平公正的人间悲剧。
值得庆幸的是,出生于盘克镇的邓建国继承了盘克镇人民的优良革命传统,在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遭受到了明显不公正的对待之后,不畏强权,一路上诉到庆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值得点赞的是,庆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这一次坚持了原则,维护了正义,彰显了法律的威严,推翻了宁县公安局强加给邓建国的种种“莫须有”的罪名,为他洗刷冤屈,平反昭雪。
目前,邓建国发扬”宜将胜勇追穷寇”的精神,声言要继续向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将自己的这一充满坎坷的离奇经历,公诸于新闻媒体,在全国激起了一场掀天揭地的舆情风暴。
在全国舆论的倒逼下,宁县官方终于谨慎表态:“我们现在已经成立工作专班,对这个事情进行全面调查。”然而,鉴于这一事件的性质和造成的社会影响,仅仅局限于宁县县委县政府内部自查自纠、“专班调查”,由于各方利益纠葛盘根结节,恐怕难以揭开“盖子”,难以挖出事件的深层内幕!
因为该事件涉嫌宁县公安局内某些公职人员僭越程序、失职失察、知法犯法、违纪违规,以及可能存在的有政府官员充当弄虚作假的不法商人的“保护伞”,可能存在的官商勾结以及利益输送,因此,我强烈建议对该事件真相的调查应当提级,应当由庆阳市委市政府或甘肃省委省政府成立调查组,严肃调查。庆阳市纪委监委应当及时介入与跟进,对事件进行实事求是、全面深入的调查。唯有如此,才能得出安抚受害者、平息全国舆论各种质疑声音的公开公正的调查结论。
宁县公安局作为权力机关,无视基本事实,罔顾基本的法律程序,知法犯法,一马当先,充当隐藏在暗处的掌控实权者的“走卒”,成为弄虚作假的不法商家的“打手”,这是对刘志丹等革命先烈“让全国人民都能过上好日子”的初心的背离,是对“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的背叛!
作为一名在庆阳市生活过二十多年的“老庆阳人”,最近两年,我对庆阳市公安系统一些漠视群众利益“不作为”、侵害百姓权益“乱作为”的事件,多有耳闻(如果庆阳市某些部门或某些人认为我是在造谣或危言耸听,我可以提供生动鲜活的案例)。因此,我以一个在外多年的游子的赤诚之心,以最真诚的善意,斗胆建言庆阳市公安系统,能够以此次震惊全国的“家长因质疑校服质量被拘留7日事件”为契机,真正做到举一反三,彻底进行内部整肃,来一次自上而下刮骨疗毒。
如果庆阳市公安系统不能深刻吸取此次事件的教训,则难免还会爆发类似的轰动全国的“黑天鹅”事件,从而也难免极大地损害庆阳市的美誉度,让全国各地想前往庆阳市的投资者和旅游者望而却步。这显然不利于庆阳市最近两年正在开展的丰富多彩的招商引资活动,不利庆阳市引以为傲的曾经辉煌的农耕文明焕发出新的奇光异彩,也不利于庆阳市成为“中国算谷”宏大目标战略的实现,更不利于庆阳市全体老百姓对过上更加幸福美好生活向往与追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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